海南搬家大王遭恶意诉讼对方索赔10万元
海南搬家大王遭恶意诉讼对方索赔10万元
来自湖南的罗永松从一名普通的搬运工做起,后开办了海南市场规冬天搬家有什么讲究,因此被民间誉为“搬家大王”;由于牵涉一起民事诉讼,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居然因为这同一起官司收到了法院的25张传票,由于不堪其扰,罗以“恶意诉讼”为由将对方诉至法院,并索赔12万元。/p>
但此后虽经法院传唤并公告寻找,被告却始终没有露面。10月20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桩被告缺席的海南首起“恶意诉讼”。
罗永松告诉达州1搬家9年,他从湖南一家体校毕业后来到海南谋生,先后当过学校的保安、水上乐园的业务经理等。2002年,他在海口市注太原大象搬家。现在,永生已经发展成为海南市场规蚂蚁搬家课文,其业务甚至扩张到了北京等大城市,罗永松也从一名普通的搬运工升级到“搬家大王”。2009年,罗永松回到老家湖南创业,瑞丽搬家公司长途搬家迁厂。
据罗永松提供的诉讼材料显示,这是一起有关他信丰搬家公司的房屋买卖产权纠纷官司,该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罗永松的名字。“这处房产的所有权人是我。”罗永松告诉永生搬家手头有该房屋的协议、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及对方的欠款证明材料等。
“这起民事官司,对方与我从2009年7月份开始,一直打到现在,至今没有一个最终结果。”罗永松说,他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长沙忙生意,但为了应诉,他不得不经常坐飞机来海口。这样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在长沙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罗永松说,刚开始对方状告海口市房管局,由于他本人与该案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被当作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罗永松向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递交的一份关于“恶意诉讼”的民事诉讼状中称,“被告3次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起诉,两次撤诉,第三次仅相隔几天,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又重新起诉”,罗永松说,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法院一共给他送达了25次应诉通知。
“这样搞得我根本就没办法做生意!”罗永松称,因为从2009年开始,平均不到一个月他就会收到一份法院的传票,为了应诉,他经常往返于湖南和海南两地,没有时间和精力经营西安西郊搬家公司的生意一直处于停滞状态。2010年,他上海搬家市场倒闭了,他认为这跟他经常参加庭审应诉而无精力经营和管理有很大的关系。罗永松说。“我不来应诉不行啊,因为这起官司的原始材料证据都在我手里,交给别人我又不放心,只好每次开庭都带着材料亲自来应诉。”
罗永松说,这起官司像一起“拉锯战”,反反复复地出庭应诉,快两年时间过去了,至今仍没有一个结果。
罗永松在递交给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的诉状中称,由金杯车搬家新法人代表不承认原法人代表代表酒店的所有民事行为,以罗永松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并且多次恶意诉讼罗永松的各层租户,造成其租户搬离,造成其房租损失和因此产生的费用共计10万元之多。并且,该酒店四处张贴公告说罗永松是伪造公章和假签原法人代表的名字搬家叫车怎么收费的财产,给有“海南搬家大王”之称的罗永松的名誉造成了极大伤害。他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自己名誉损失2万元,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并要求对方在海南的多家媒体上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
2011年5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受理了罗永松的起诉,然而,法院立案后寻找了一个多月时间都未能找到被告。7月4日,由于找不到被告,龙华区法院不得不以公告的形式“寻人”,通知被告参加庭审。
搬家挑日子份法院“公告”上见到,法院称已受理该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以公告的形式向被搬家撒米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院表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
10月20日下午3时许,该起“恶意诉讼”民事官司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方并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罗永松向法庭提交了15份证据,并陈述了举证理由。缺少被告的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半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恶意诉讼”意为“当事人利用诉讼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海南一名表示,现有法律对恶意诉讼行为难以惩治,如果涉及的是刑事诉讼,恶意诉讼人将受到刑事制裁;但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如果是恶意诉讼,现有的法律没有明确的制裁规定。
这名称,,我国现有法律对恶意诉讼行为的责任,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恶意诉讼实际上是一种滥用诉权的行为,是当事人利用诉讼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恶意诉讼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从形式上看,这类诉讼行为往往都符合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法官在初审时,也很难鉴别是否为恶意诉讼。只要诉讼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院就要立案和开庭审理。该法律工作者表示,恶意诉讼通常表现在同一案子多次反复起诉,当事人恶意诉讼,不仅浪费了诉讼资源,还会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伤害。但是,现有法律对恶意诉讼的行为责任人,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恶意诉讼有别于诉讼行为瑕疵,要认定恶意诉讼行为比较困难。